一、在美国收养条件
《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简称《海牙收养公约(Hague Adoption Convention)》于1993年,5月29日在荷兰海牙签订。此公约规范了跨国收养儿童的国际条例。其目的在于保护儿童,维护儿童跨国收养权益,相互尊重各国的收养政策等。
简介
海牙跨国收养公约
若论更为综合的解决方案,也许最好的希望来自《海牙国际领养公约》,该国际协议的设计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以收养为目的出现的拐卖儿童现象。
2008年4月1日,美国正式加入了这一协议,该协议还有75个其他签约国。在已经签约并且是儿童输出方的国家,如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哥伦比亚和菲律宾,与海牙协议相配套的改革已经在其国内展开,内容包括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机构以监护儿童福利;设法首先安置那些有大家庭和当地社区背景的贫困儿童;同时对在本国运作的国外收养机构的数量加以限制。据专家的说法,这些举措的结果是,以收养为目的发生的买卖儿童、欺诈、胁迫和绑架儿童的现象有了大量减少。
美国:
美国在1994年签订了海牙收养公约,并与2008年4月开始在美国执行。即日起所有有收养中国儿童意向的美国公民都需要遵照海牙领养公约规定进行收养程序。收养人需要选择授权的收养机构,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800A和I-800表格,向中国领养中心(CCAA)递交申请,来中国办理领养手续。
美国公民领养中国儿童操作指南的适用人群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收养人,第二类为被收养儿童。收养人须为24岁以上、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公民。收养人的条件需要符合《海牙公约》,美国和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乌克兰:政府出台《领养法》取缔所有私人认养机构
在贩婴现象非常严重的乌克兰,政府出台了《领养法》,从而完善了跨国领养的秩序,吊销了所有私人认养机构的营业执照,并不再批准成立任何私人认养机构。
俄罗斯:只允许签署《海牙公约》国的夫妇认养儿童
在俄罗斯,俄杜马正在考虑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准备出台新的《认养法》,规定只允许那些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国家的夫妇到俄罗斯认养儿童。
二、收养法提前收养的条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其他条件。
我国实行限制送养的原则,在通常情况下,下列三种儿童可以被他人收养:一是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孤儿。二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其他儿童。弃婴指被遗弃的婴儿。弃婴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可以被收养。三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子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确实无力抚养自己的不满14周岁的子女,该子女可以被他人收养
三、孤儿收养条件,收养孤儿需要哪些法定的条件?
在我国收养孤儿的条件: 一、根据《收养法》第6、8、10条的规定,收养孤儿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30周岁 收养孤儿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孤儿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 收养孤儿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0周岁,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这一规定是与世界各国收养法规对年龄的限制较为接近的。 法律要求收养孤儿收养人的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人类生育时间规律的考虑。达到30周岁的人,自己生育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同时也到了能耐心照顾孩子的成熟年龄。在这种年龄段收养子女,不论从感情,还是从父母责任感方面讲,对养子女的成长都十分有利。 这一条款是对1992年《收养法》的重要修改。当时规定收养孤儿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但实践证明,效果并不十分好。收养人年龄的这一规定,使得不生育的夫妻必须在结婚10多年以后才有可能收养子女,结果造成大量的事实收养。 于是,《收养法》(修正案)从实际出发,将收养人的年龄降至为30周岁。这不仅符合收养人的实际,而且这个年龄段的养父母精力也比较充沛,更有利于对孩子的照护。 (2)无子女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只有无子女者,才能通过收养途径来收养子女。收养孤儿收养人无子女,主要是指夫妇一方或双方无生育能力而没有子女、或者婚后无意生育子女以及单身无子女者。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孤儿收养人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是由收养的目的所决定的。这种能力包括抚育被收养人的家庭有较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等,以确保养父母能很好地履行抚养和管教养子女的职责。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养父母身体健康也是建立良好收养关系的一个基本条件。收养子女的养父母,必须是不存在精神和智力障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不患有不利于收养的各类传染病。 二、收养孤儿的条件特殊规定 《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四、收养熊猫条件?
1 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和场地条件2 收养熊猫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熊猫的喂养、医疗、保险等费用,同时需要有适宜的场地和设施,如熊猫园、熊猫馆等。3 另外,还需要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收养熊猫的条件。收养熊猫是一项严肃的责任,需要认真考虑和准备。
五、收养小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除
六、收养人的条件?
法律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七、收养条件及标准?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八)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八、收养人条件?
一、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第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第三、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在中国最多可以收养几名子女
如果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那么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是有三类人不受人数的限制:第一类是孤儿,第二类是残疾的未成年人,第三类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上述三类不受收养人数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建立收养关系之后,养父母以及近亲属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九、姑姑收养侄子条件?
取决于家庭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姑姑可以收养侄子,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姑姑必须有稳定的收入和能力照顾侄子的生活和教育。其次,家庭环境要安全稳定,有足够的空间和设施满足侄子的日常需要。最后,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需要办理收养手续等。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收养的法律规定和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条件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同时,收养侄子需要慎重考虑,需要考虑到侄子的意愿和需要,并在家庭协商后做出决定。
十、收养法关于北京收养人的条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要遵守《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以有收养一名的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是将继父母子女关系转变为养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以有收养一名的限制。”这样规定,对稳定继父母和继子女间的家庭关系、避免继子女和生父母之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有利于被收养的继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积极意义。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收养法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外,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几乎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限制,被收养的继子女既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一规定的限制;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或生母一方也不受“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这一规定的限制;作为收养人的继父或继母不受“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这四项一般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的限制。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的收养人,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
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三.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四.华侨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五.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通行证件、身份证;
2.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六.外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由本国收养组织和在华代理人与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联系预约。
七.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程序
申请(备齐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填写相关资料——审批(10个工作日)——登记——颁证
八.收费标准
1.办理收养登记收取登记费250元;
2.公告费据实收取。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