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及其“挖矿”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我国出于能源安全、金融稳定及环境保护等多重考量,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采取了严厉的清理整治措施,在此背景下,因虚拟货币挖矿被叫停、设备被清理、项目被关停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逐渐增多,成为行政法领域一个新兴且复杂的议题,虚拟货币挖矿行政诉讼不仅关涉个体财产权的保护,更折射出新兴技术发展与传统监管框架之间的张力,以及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效监管与权利救济的平衡。

虚拟货币挖矿行政诉讼的兴起与背景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上是利用特定算法(如工作量证明PoW)进行大量数学运算,以争夺记账权并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这一过程消耗大量电力资源,且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相悖,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活动易滋生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风险,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为此,我国多个部委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政策,明确要求禁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并对其予以全面清理整顿,从内蒙古、青海等早期挖矿集中地到全国范围内的清退,一系列行政措施迅速落地,对于部分投入大量资金、人力、物力参与挖矿的主体而言,突如其来的关停和清理使其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当他们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如责令停止挖矿、拆除设备、切断电源、罚款等)侵犯其合法权益时,行政诉讼便成为其寻求救济的重要途径。

虚拟货币挖矿行政诉讼的核心争议焦点

此类行政诉讼通常围绕以下几个核心争议焦点展开:

  1.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职权依据: 行政机关是否具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某些地方政府或部门出台的“禁矿令”是否有上位法支持,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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