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原“赤脚医生”为户籍仍然在河间市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满足上述条件,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养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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