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不打疫苗,不让继续经营,不是违法行为,而是新冠防疫的要求,而且必须坚决执行。
如果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正常打疫苗,那你暂时不适宜当餐饮业或有接待任务的经营者。
因为以上行业的经营者要频繁接触多名顾客,非常容易接触或感染新冠病毒,而你没打新冠疫苗,无法保护自己,也有可能成为一个新冠病毒的传播者,所以,为了防患于未然,你不适宜继续从事这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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